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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医术,已经足够他将一帮庸医远远甩在后头,即便他还是不能从一片树叶中剥出完整的叶脉。
老头说他一日不能成功,就一日不能出师,这话是逗他玩儿的吧。看看所有被他就回来的人,哪一个不是对他千恩万谢,哪一个不是一口一个“神医”?
腰间的葫芦,已是“悬壶济世”的代言者。他看过这个葫芦无数次,它还是个葫芦,并没有半分与“医道之精华”有关。老头又在瞎说!
独行世间已近数十载,他厌烦了永无休止的炮火,厌烦了总是在一片血肉模糊里替人取出大大小小的弹片。空气里刺鼻的火药味道,让他咳嗽不止,对于病患的感激,也不像起初那样欣喜。
于是,他收拾起东西离开,这次,他往更远的地方走。
海洋的另一边,人类也变了模样,白色的皮肤,金色的头发,连眼睛都是蓝色的。不知道老头来没来过这样的地方,不过就算他来,只有咖啡没有烧酒的日子,也很难熬吧。
他的脸孔没有变化,变的只有头发与衣裳。没了村头的老王,他再也没剪过平头,自由生长的头发一旦过了肩膀,他就拿剪子随便的剪短,这让他的脑袋总是像一只乱糟糟的刺猬。在这座被称为London的城市里,不兴唐装长衫,男人们都穿着笔挺的西装与皮鞋,连当医生,都要一种被称为“行医执照”的玩意儿。
他不需要这些,他只需要一个可以吃饭睡觉,足够摆开一张长桌的地方就够了。
街角开杂货店的李太太,把杂货店楼上的房间送给他住,不收租金。
那一年,探亲回来的李太太与他搭同一条船往大洋彼岸,染上了严重伤寒的她,差点被作为病原体扔进大海,船上的洋人医生并不太将一个中国平民的性命当一回事。是他从几个无知的野蛮人手里,抢下奄奄一息的李太太,花了三天时间,将她自死神手里拖了回来。
救命之恩,只提供一个住处,李太太觉得十分不够。尽管她与丈夫经营的杂货店赚不了多少钱,可她还是想尽可能多的给第五篇一些报酬,但是全部都被他拒绝。他说,有个栖身之地,一日三餐,已经足够。
从此,他成了一个住在杂货店楼上的、没有行医执照的“医生”。来找他的人,多是同乡,很多是李太太带来的。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,他依然是“第五大夫”,依然是“神医”。
那个葫芦,被挂在窗边,有点无聊地从雾沉沉的玻璃上眺望外头的景色。
如果那个微雨的下午,李太太没有将那个年轻美貌的女-人领到他面前,或许,后来的事都不会再发生了。
6
“烧退了!”
华丽舒适的房间里,年轻的卡特夫人抚着不足三岁的女儿的额头,又看了看温度计,惊喜地对第五篇说。
“嗯。那就好。”他收拾起药箱,又交给她一小包药粉,“温水调服。三天之后当无大碍。”
“为什么你可以做得到?”孩子的母亲接过药包,湛蓝的眸子不可思议地盯着这个衣衫朴素的异乡人,“我父亲与他的同僚们,用了各种方法都无法让洛丽娅退烧。”
“药不对症,自然无用。”他背起药箱。